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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業動態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公告
2021年 第2號
按照“中編辦發〔2021〕190號”和《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印發貴州局主要職責、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》(礦安〔2021〕148號)精神和職能轉變要求,經省人民政府同意,自2021年10月19日起,將原貴州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實施的“建設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核查”職能職責移交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(省能源局)。
10月19日前受理的40處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設計仍由我局負責。根據《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察規定》和國家局有關要求,按以下情況分別辦理:
1.已在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安全準入系統(https://zhxx.chinamine-safety.gov.cn/mj/a/login)提交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的,從同意受理之日起30日內,須按照審查審核反饋意見完成修改,并提交審定稿,我局將按照有關規定審查辦結。
2.還未在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安全準入系統(https://zhxx.chinamine-safety.gov.cn/mj/a/login)提交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的,須在2021年11月5日前完成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網上申報。從安全準入系統同意受理之日起30日內,按照審查審核反饋意見完成修改,并提交審定稿,我局將按照有關規定審查辦結。2021年11月5日前未在網上提交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的,請向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(省能源局)申請辦理。
3.從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同意受理之日起,30日內未按照審查審核反饋意見修改完善并提交審定稿的,按審查不予通過辦結。
特此公告。
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
2021年11月2日